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院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为学院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由安全检查小组管理,该笔经费专用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实验室相关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其它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学院安全工作专项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及上级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四、学院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